服務項目
Service
服務項目
Service
您當前的位置:
2019年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項目
一、申報方向、資金規模與安排方式
(一)對在我市注冊的光伏企業當年國內銷售電池片或組件(不重復計算)、蓄能電池首次達到500兆瓦(兆瓦時),或國內銷售逆變器首次達到1000兆瓦的生產企業,給予50萬元一次性補貼,銷量每增加1兆瓦(兆瓦時)再給予5000元(逆變器給予2000元)補貼,同一企業年度補貼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。
(二)推動光伏企業合作發展。鼓勵光伏企業兼并重組,推動產業鏈相關企業間的生產協作配套。對實施兼并重組的光伏企業,優先納入市級各類產業基金支持范圍。支持我市光伏上下游生產企業通過采購地產品、協作配套等措施降低成本、提高效益。按照年新增地產品配套采購額的0.5%給予采購單位一次性獎勵,獎勵金額不超過200萬元。
(三)鼓勵光伏企業技術創新。對新獲得國家級、省級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的光伏企業,分別一次性給予80萬元、50萬元、30萬元獎勵。對被認定為國家級、省級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的光伏企業,分別給予80萬元、5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對獲得國家級、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的企業采取“一企一策”的辦法予以獎勵。
(四)鼓勵光伏企業技術改造。積極引進光伏項目,延長光伏產業鏈條,鼓勵企業技術改造。對我市光伏企業,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00萬元以上的技術改造項目,按設備投資額的10%給予補助: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00萬元(含1000萬元)—2億元的,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;固定資產投資達到2億元以上—10億元的,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;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億元以上(含10億元)的,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。
(五)促進光伏企業轉型發展。積極引導和支持企業落實國家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,鼓勵企業實施光伏“領跑者”先進技術標準,加速淘汰落后技術,不斷提高企業競爭力,促進產業轉型升級。我市新建光伏發電項目使用的組件必須達到國家“領跑者”先進技術標準要求。對企業符合《光伏制造行業規范條件》且新進入國家工信部公告的,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。
(六)培育光伏產業龍頭企業。加快培育一批國際競爭力強、市場影響力大、品牌知名度高的光伏產業龍頭企業。對年工業總產值首次突破500億元的光伏企業,給予500萬元獎勵;首次突破200億元的,給予300萬元獎勵;首次突破100億元的,給予200萬元獎勵;首次突破50億元的,給予100萬元獎勵;首次突破10億元、20億元、30億元的分別給予20萬元、30萬元、50萬元獎勵。
(以上所有獎勵按照不重復獎勵原則獎勵)。
二、申報條件和申報材料
(一)申報條件
1.申報企業必須是工商、稅務登記在西安市行政轄區內,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。
2.申報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兩年以上,具有健全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,生產經營良好,企業財務管理和納稅良好。
3.申報項目須符合國家光伏產品檢測認證相關要求。
4.申報項目須為市政府《關于促進光伏產業持續健康發展實施意見的通知》所列支持產業發展的各類項目。
5.申報企業近三年來未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、嚴重失信,污染物排放達到或超過國家、省、市規定標準。
(二)申報材料
1.項目申報資料統一裝訂成冊,封面為“西安市2019年光伏產業發展資金項目申報書”。
2.申報企業以正式文件上報“關于申請西安市2019年光伏產業發展資金的報告”。
3.西安市2019年光伏產業發展資金項目匯總表(附件3)。西安市2019年光伏產業發展資金項目申請總表。
4.促進光伏產業發展資金專題申報表。
5.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。
6.項目備案批復及項目環境評價批復文件的復印件。
7.項目須提供相關土地文件。
8.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納稅登記證復印件。
9.2018年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和會計報表(包括資產負債表、現金流量表、損益表)復印件;稅務部門出具的企業2018年完稅證明。
10.與項目有關的證明(專利證書、質量體系認證、生產許可證等);企業近3年來獲得各級財政資金扶持情況說明。
11.企業對申報資料真實性的承諾,法人簽字,單位蓋章。